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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全民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意见 (2015—2017年)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14 218 次浏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在新阶段新常态下开创新的局面,在全社会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大生态”理念,着力提高全民生态文明素质,根据《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0-2020年)》,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率先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总目标和“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发展定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提高公众生态文明意识为切入点,以开展生态文明实践活动为重点,坚持建设、教育、服务与管理并举,坚持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和加大新闻舆论引导并重,按照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三年大提升的工作思路,聚焦重点人群和重点内容,开辟多元化宣教途径,实施全民生态文明教育五大建设工程,让生态道德成为社会的主流,在全市营造生态文明建设同建共享的浓厚文化氛围和坚实社会基础。

二、行动目标

到2017年,全市公众的生态忧患意识、生态价值意识、生态道德意识、生态审美意识、生态科学意识等得到显著提高;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得到广泛推行,绿色消费成为公众共识,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全社会形成以亲近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为核心的生态文明价值观,公众生态文明素质全面提升。

——生态文化有特色。不断深化生态文化研究,大力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资源蕴含的生态道德文化,充实和丰富苏州生态文化内涵,积极培育城市生态文化,形成具有苏州特色的生态文化体系。

——教育体系有发展。把生态文明知识和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施分层、分类的生态文明教育,实现从城市到农村、从学校到企业、从政府到社区的教育全覆盖,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生态文明宣教体系,以重点人群的生态文明教育工程带动全社会生态文明素质提升。

——生态宣传有看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舆论引导,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精心组织、策划创新活动的形式和手段,深入实施“生态文明苏州在行动”品牌战略,完善主题项目实施,形成“叫得响、传得开”的品牌效应。

——公众参与有活力。健全与苏州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定位准确、功能全面、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体系,以“人人参与、共建共享”为导向,不断拓宽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途径,激发公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情。

三、行动任务

(一)城市生态文化培育工程

1.加强生态文化研究。借鉴和弘扬苏州传统文化的和谐思想与理念,挖掘山水文化、丝绸文化、茶文化、蚕桑文化、稻作文化等苏州地域特色文化中的生态元素与精髓,培育贴近生活、风格独特、内涵丰富、生命力强的苏州特色生态文化。每年安排一批研究项目,组织开展理论研讨活动,形成一批生态文化研究成果。

2.组织生态文化创作。加大扶持优秀原创生态文化作品力度,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吸引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生态文化作品的创作。组织开展苏州生态文化采风活动,创作具有地域特色的生态文化精品,每年选评具有苏州地域特色的生态文化系列作品进行展览宣传。

3.建设生态文化载体。加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管理区的建设和管理,建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太湖科普体验馆、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等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打造一批生态文明旅游示范窗口,使其成为承载生态文化的重要平台;保护和开发生态文化资源,在历史街区、古民居、古村落以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生态文化遗产丰富、保持较完整的区域,建设一批生态文化保护区,建设孙武文化园、三山岛、御窑金砖博物馆等一批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维护生态文化的多样化。

4.培育生态文明核心价值观。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培养,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和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和谐发展、全民参与”的现代生态理念和生态伦理道德,使之成为公众自觉的文化意识,成为新时期苏州城市精神的重要内容,把“生态优先、环保至上”作为培育苏州生态文化的鲜明导向。

(二)重点人群生态文明教育工程

5.未成年人生态文明教育。在全市开展幼儿园生态文明启蒙教育;编制出版《苏州市中小学生生态文明读本》,让具有地方特色、时代气息的生态文明教育课程进入中小学课堂;学校定期开展生态文明主题班会、辩论赛、绘画书法竞赛等主题教育活动;学校组织成立生态环保社团,开展环境监测、生态环境调查等各类生态文明实践活动,引导中小学生认识生态环境、体验生态环境、关注生态环境;鼓励中小学校利用家长会、家校联系会议等形式,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未成年人进行生态文明实践活动提供条件。

6.教师生态文明教育。围绕国家出台的《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试行)》和学科课程中的生态环保教育内容,开展专题培训工作,促进中小学教师掌握生态环境教育的基本技能;聘请生态文化底蕴深厚、生态文化修养较高的各高校和研究所专家为全市中小学教师举办讲座,拓展其生态文明知识;增加中小学教师的学习进修机会,通过一些非学历教育进修,学习有关生态科学和可持续发展的内容,提高其生态文明学识水平;把教师生态文明教育能力的提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教学改革,加强管理。

7.领导干部及公务员生态文明教育。以各类干部培训院校为阵地,把生态哲学、生态美学、生态道德、生态科技等生态文明教育理论作为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进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将生态文明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党政机关年度工作计划、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生态文明专题讲座、组织参观学习生态文明建设先进地区;在领导干部考核和公务员录用中,安排生态文明理念、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考核内容,体现生态文明素质的要求;推出一批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具有生态责任意识、坚持保护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典型,宣传其好做法、好经验。

8.企业人员生态文明教育。对纳入国家和本市排放污染物重点监控企业的负责人、环境保护管理人员、环境保护设施操作人员开展环境教育培训;开展生态文明知识咨询讲座、“环保法律法规进千企”等活动,将相关法律法规、生态文明知识宣贯到企业全员;采用正反典型案例进行示范和警示教育;鼓励规模以上企业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生态文明志愿活动,提高企业参与意识,为活动提供人员、设备和资金支持。

9.社区居民生态文明教育。完善社区活动室、图书室、画廊等基础设施,建立社区生态文化长廊,定期展示生态文明教育宣传图片,向社区居民普及生态文明科普知识;在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各类从业人员的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各类职业教育培训之中增加生态文明知识;通过社区广播、入户讲解、签订文明守则、发放宣传图片、举办社区科普文艺汇演等多种方式开展“走进社区”系列宣传活动;在社区设立“乱扔垃圾、浪费资源”等行为的曝光栏和绿色生活光荣榜等形式开展社区监督活动。

10.农村居民生态文明教育。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实施生态文明教育的力度,提升农村基层干部的生态文明意识;在各村设置生态文化宣传栏、制作生态文化墙、编写农村生态文明科普读物、举办生态科普讲座等形式推进农村生态文明知识宣传;把推广生态技术和普及生态文明知识结合,对农民进行生态农业科学与实践培训,促使农民养成生态意识和劳动技能;把生态文明素质提高与民生工程相结合,引导农民在改善自身居住环境时获得教育,提升其生态文明素养和知识水平。

(三)生态文明宣传拓展工程

11.加强传统媒体宣传。在苏州电视台、电台、苏州日报、姑苏晚报等市级传统媒体做好环境政策法规宣传和解读工作,及时公开透明地发布权威信息,加大环境新闻发布频率,开辟生态文明专栏,树立生态文明先进典型,曝光环境违法和生态破坏事件,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引导作用和辐射功能,客观、及时、准确地反映生态文明建设最新动态和工作成效。

12.借力新型媒体宣传。不断提高对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社交网路、手机短信平台等新媒体的驾驭能力,创新生态文明宣传形式,开通生态文明微信公众账号,加强生态苏州网络电视台建设,提高宣传策划水平,高质量开展线上线下活动。

13.拓展公共区域宣传。在轨交站点、公交移动电视、户外显示屏投放生态文明公益广告片;在餐厅、商场、宾馆等投放生态文明宣传手册;鼓励景点、演出场所、体育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在业务宣传、票务销售等业务活动中加强对生态文明行为的宣传和引导。

14.开展主题活动宣传。以“生态文明苏州在行动”为主线,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水日”、“全国土地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节的纪念为平台,策划组织创意新、影响大、效果好的生态文明宣传活动;开展“我在苏州做环保”公益宣传片拍摄投放、主题项目实施等活动,为公众了解、关注、参与生态文明提供条件;借助“寒山寺除夕听钟声”、“石路轧神仙”等苏州地域特色的传统活动开展绿色宣传活动;在虎丘艺术花会、上方山百花节等各种旅游节庆活动中加入并强化生态文明方面的内容;围绕生态文明主题在节能宣传周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大型商场节能减排产品促销活动。

15.强化典型示范宣传。大力挖掘、培育和树立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开展“生态文明使者”、“生态文明单位”等评选活动,激发社会各界的生态文明建设热情,引导社会生态环保行为。

(四)生态文明行为引导工程

16.制定实施《生态文明市民行为公约》。研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道德规范,制定《苏州生态文明市民行为公约》,倡导生态文明行为,建立生态文明激励和约束机制,使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生产生活各个层面,加快形成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生活方式。

17.打造绿色政务。积极倡导政府绿色采购,提升绿色采购在政府采购中的比重,杜绝采购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耗能设备及产品,研究建立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体系和监督制度;广泛宣传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新理念、新举措、新经验,倡导符合生态文明的办公方式;贯彻执行苏州市政府机构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约用纸等方面的规范指南,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的办公用品,推进无纸化与网络化办公;合理控制会议数量与规模,健全完善电视电话会议、网络视频会议等系统,降低会议成本,深入开展“低碳办公行动”。

18.倡导绿色生活。提倡节俭理性的绿色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节水、节能、节电等低碳生活方式,积极引导市民更多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倡导市民按照国家标准合理控制室内空调温度,自觉进行垃圾分类、减少垃圾产生;全面树立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理念,大力推广绿色产品,严禁过度包装,深入推进限塑工作,禁止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效能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无公害标志食品等绿色标识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消费,扩大市场占有率。积极倡导和树立殡葬文明新风,引导公众选择绿色殡葬。

19.开展清洁生产。积极倡导清洁生产理念,引导企业自觉履行清洁生产义务,进一步降低能源资源消耗;鼓励饭店、宾馆、商场等服务性企业采用节能、节水等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技术设备,减少使用或不使用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消费品。

(五)公众参与提升工程

20.引导NGO组织有序发展。深入调查苏州民间生态文明各类组织的发展现状和制约因素,制定出台《苏州市培育生态文明社会组织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普及生态理念、引导生态行为、培育生态文化中的积极作用。

21.推动公众参与环境决策。不断拓宽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途径,激发公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情,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环境质量等信息。设立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健全完善听证制度,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拓宽公民的参与视野,引导公民参与和关注生态文明建设全领域,提高公民的参与层次和水准。

22.深化生态文明“细胞工程”创建。大力开展生态园林城市、低碳城市、循环经济示范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以及生态旅游示范区、生态工业示范区、生态镇、生态村、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绿色饭店、绿色商场(超市)等创建活动。更加突出企业、农村和学校这三个主阵地,形成生态文明示范企业“百企示范、千企争创、万企参与”的生动局面。推进各级生态文明示范镇村建设,形成全市农村“生产发展美、生活富裕美、生态环境美、乡风人文美、管理民主美”的动人景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指导意见》由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阶段性工作部署,使《指导意见》的工作内容在各个实施阶段都能有所作为、有所建树。各市(区)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心设计载体和抓手,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确保《指导意见》在全市范围得到贯彻落实。

(二)凝聚多方力量

各地、各部门要各尽其责,相互配合,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各有侧重,循序渐进,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扎实推进。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社会团体等社会各界的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凝聚各方力量,保障《指导意见》的顺利实施。

(三)完善制度保障

提升公众生态文明素质、建设生态道德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靠教育和引导,也要靠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和各基层单位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时,要充分体现相关的生态文明道德规范和具体要求,把思想引导与利益调节、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统一起来。

(四)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指导意见》中各项工作内容的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立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五)严格责任考核

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定期对《指导意见》的工作内容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把检查落实情况作为考核职能部门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细化责任、目标和完成时限,同时,加强自我考核评估,并以有效的奖惩制度,保证《指导意见》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和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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